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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动态: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14:02:08 来源:天津市医药商业协会


(资料图片)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区医保局: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和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医保局承接的相关职能,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2022年市医保局第48次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决定废止(失效)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含机构改革前承担医保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印发的文件,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市医保局决定废止(失效)的31部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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