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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球报道

发布时间:2023-03-30 19:11:38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石家庄中汇为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对石家庄中汇申请上述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金额为 3000 万人民

币。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过。自董事会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

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

负责处理担保有关的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新泰大街 18 号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品、铝制包装品的生产销售(凭排污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经营生产项

目),塑料包装(不含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和超薄塑料袋)(医用塑

料制品除外)、铝制包装用模具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的股权。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3,592,657.40      183,378,605.42

  负债总额          74,202,996.01       54,940,774.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9,389,661.39      128,437,831.32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6,339,874.55      132,863,189.12

  利润总额          11,257,088.28       4,655,183.06

   净利润          10,951,830.07       5,372,594.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文件中约定的金融机构为准。

保文件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石家庄中汇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

同确定,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石家庄中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石家庄中汇为

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

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为石家庄中汇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

内。

     同时,石家庄中汇其余股东范菊敏、周珉、韩彦彬、吴全儒将按

照其持有的石家庄中汇的股权比例为石家庄中汇的借款向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本信用反担保为独立保证,不受借款合同

及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

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的,该信用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反

担保保证。

     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为了进一步支持石家庄中汇对资金的需要,董事会一

致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授权

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处理担保有关的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

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

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且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

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以上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处理担保有关的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外授信提供担保总额约 3,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石家庄中汇累计担保 3,000 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

况。

  七、其他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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